新聞說:眼神駐留「8.2」秒算是一見鍾情,
那你一見鍾情了沒?

讓我想想曾經對誰注視過那麼久,
老實說對女生注視的時間比較多也比較常,
我比較常對朋友說那個女生是我喜歡的型,卻很少說那個男生是我喜歡的型,
也就是說我對女生的好感大於男生。

不要懷疑,我百分之百喜歡男生。



這讓我想起每次看到的那個背著背包、穿著短褲,看起來很運動的酷男孩,那一定就是一見鍾情了,
可惜我不認識他。








其實今天晚上有很多的想法,很多的話想要說,
但似乎不是個很好的時機。
沒辦法阻礙任何人的前程,改變任何人的想法,
我卻可以改變自己的決定,做自己的選擇。


如果是那樣,放手好不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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